近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也就是被简称为“中评协”的机构, 发布了一份名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 这里简称为《实施意见》。进行这样的举动, 是基于为了对社会公共利益予以维护, 同时保障评估机构合法权益的目的, 进而鼓励以及保护公平竞争的氛围营造, 另外防止出现所谓“内卷式”竞争的不良现象, 以此来促进资产评估行业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
《实施意见》将低价竞争的具体标准给予了明确, 针对投标价格而言, 要是评估机构所给出的报价幅度, 比全部顺利通过符合性审查评估机构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0%这一情况的话, 那么投标对手是能够去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举报操作的。
低于平均报价50%涉嫌低价竞争
《实施意见》第四章是评估机构互相监督。
评估机构之间, 应当彼此进行监督, 一同去抵制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还要构建起来并维护好资产评估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评估机构, 能够单独, 或者联名, 向中评协举报, 向地方协会举报, 向资产评估项目委托人上级举报, 向委托招标机构举报, 向资产评估相关项目管理部门举报, 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那些涉嫌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资产评估机构, 清晰地说明其不正当竞争行为, 并且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进而申请调查处理。
评估机构觉得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 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家评估机构, 若其举报有机构涉嫌采用低于成本报价的方式来承揽业务, 那么它能够从投标报价这一方面, 成本核算这一方面, 历史收费这一方面来进行举证。
先是投标(响应)报价, 评估机构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评估机构投标报价平均值百分之五十的, 评估机构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评估机构投标报价百分之五十的, 评估机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百分之四十五的。
首先, 是成本核算这一事项。然后, 采取单项成本核算方式来进行测算。并且, 该测算应与该项业务资产评估计划所采用的测算口径保持一致。这里的口径涵盖了以投入的评估人员成本为依据的评估基本执业成本, 还有法定税金等属于项目直接费用的部分。另外, 还包括公司分摊的房租、水电等间接费用。最后, 将这些费用合计起来, 作为客观的收费依据。
首先是另外有历史收费情况, 接着是选取那些采用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类型的已完成的资产评估项目, 并且是相同的资产负债规模的, 以这般实际收费额当作客观收费依据, 最后是存在其他能够用以证明采取低于成本报价手段来承揽业务的证据。
对举报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
《实施意见》表明, 中评协以及地方协会, 应当依照法律强化行业自律, 引导、规范评估机构依法展开竞争, 构建评估机构投标行为的监测分析机制,针对不正当竞争者予以重点关注, 还要严肃加以追责,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中评协按职责分工, 遭遇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时, 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随后作出处理。地方协会依职责分工, 面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 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 接着作出处理。被举报、被调查的评估机构, 若存在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需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情况。对于回绝、阻碍调查的评估机构, 中评协能够依据自律惩戒办法进行处理。地方协会同样可以根据自律惩戒办法对拒绝、阻碍调查的情况作处理照处置。

中评协, 对涉嫌低于成本报价中标评估项目所涉及之执业质量情况, 予以重点关注。地方协会, 同样对其予以重点关注。必要之时, 会针对该评估项目之执业质量, 实施专项检查。对于评估机构, 若在十二个月内, 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 被举报开展不当竞争, 并且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 同时无法提供必要佐证材料的情况, 中评协, 会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地方协会, 也会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必要时, 中评协、地方协会, 可将其列为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对象。对于评标委员会认定评估机构存在低于成本报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进而将其作为无效投标看待的情况, 地方协会依照自律惩戒办法展开处理, 并且会把相关情况记入评估机构信用档案。
证券资产评估机构接近300家
按照证监会所发的《2023年度证券资产评估分析报告》来看, 截止到2024年6月底, 我国证券评估机构数量是272家, 和上一年相比减少了9家, 主要原因是没完成年度备案、机构进行注销等情况。证券评估机构主要分布于北京, 有77家, 深圳有31家, 上海有24家, 江苏有19家, 广东有17家等这些地区, 上述地区的证券评估机构加起来一共168家, 占总数的比例为61.8%, 和上一年相比保持着稳定。
到2023年年底截止时, 证券评估机构里头, 一共有资产评估师9282人, 和之前相比增长了4.2%。平均下来每家机构有34人。
证券评估机构, 其总收入是112.7亿元, 并且相较于上一年增长了3.0% ;当中, 资产评估收入是85.0亿元, 所占总收入比例为75.4% , 和上一年相比增长幅度为6.8% ;证券评估收入为13.7亿元, 且其占总收入的比例是12.2% , 较上一年下降了4.9%。
依据证券评估机构报备的信息来看, 在2023年度的时候, 有着213家证券评估机构, 它们出具了12069份资产评估报告, 这里面包含估值报告, 和上一年相比增加了26.8%。经过统计可知, 证券评估机构给上市公司出具了11036份资产评估报告, 这占到报告总数的91.4%。
2024 年底, 由财政部、证监会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作出修订, 把备案入口把紧, 强化持续监管, 畅通备案出口这个环节, 将备案要求贯穿于证券评估业务监管的整个过程, 用于提升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执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