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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营业性演出活动奖励申报细则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国内存在着这样一类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它们是依法进行注册从而得以运营的, 况且还具备演出经营许可证。而申报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且仅仅接受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独自进行申报。
(二)这里所讲的申报主体不存在这样一些情形, 即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进而还被采取了相应限度的花费限制措施;呈现已经被纳入到在做生意方面存在异常情况的名录之中;是那种被列入到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也就是黑名单里的情况;出现了重大级别的安全事故;遭受了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处于正在歇业, 或者是破产申请的状态, 又或者是处于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状况。
(三)对于申请奖励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而言, 其必须是那种在南宁市内举办的, 属于线下大型营业性演唱会、音乐节之类的活动, 并且需要在申报之前, 就获得文化市场监管部门所给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批文, 同时不存在未经审批就开展演出的情况。另外, 同一演出活动奖励的场次不超过3场, 这里面包含3场(含)。
二、奖励申报流程
营业性演出活动奖励申报经发布通知这一环节, 之后是单位申报, 接着要审核公示, 再经政府审定, 最后进行资金拨付, 按此流程组织实施。
(一)发布通知。市文广旅局起草并发布申报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一些经营单位, 依据通知里的要求, 朝着市文广旅局去提交申报材料, 此为单位申报。
(三)进行审核, 然后实施公示。市文广旅局针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 对那家失信企业采取一票否决举措, 在核定关于奖励申请的那些单位以及相应金额之后, 把审核得出的结果于市文广旅局的官网之上进行公示, 公示的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当公示满了期限不存在有什么异议之后, 市文广旅局会提出营业性演出活动奖励资金计划报告。
(四)在营业性演出活动奖励资金计划报告方面, 市文广旅局把相关报告报送至市人民政府, 由市人民政府进行审定。
(五)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之后, 资金进行拨付;由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来实施资金支付。
三、申报材料
(一)南宁市营业性演出活动专项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前来申报的单位所具备的营业执照, 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的决定的相关内容,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的相关内容(均为复印件)。
(三)为演出票务销售平台所给出的售票规模以及收入印证材料, 其中涵盖但不限于, 演出举办单位同演出票务销售平台签署的票务销售合同等同于委托书、发票, 演出票务销售平台的销售结算清单包含售票人数以及票务收入等, 那些能够得以体现观众入场证明的其他佐证材料像是舞台和观众全景照片等, 相关凭证材料要按照一项目一汇总这样子, 报表必须加盖票务单位公章,是以大麦网、猫眼、广西文化惠等次正规票务所给出的统计数据作为标准的。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申报表。
(五)信用方面的查询记录, 奖励申请的单位, 需要借助“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去查询信用记录, 并且要打印出网站查询结果所形成的截图, 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是没有奖励申请资格的(提供网站截图)。
先来看, 以上资料是由申报单位自主做提供, 并且完成签署那承诺书, 目的在于确保资料具备真实性以及有效性。接下来, 市文广旅局会针对相关资料展开核实工作, 同时还会结合有关部门所给出的意见、现场拍摄的照片这些材料来进行审核。要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恶意套去情况之人员, 便会取消此次奖励资格了, 不仅要追回奖励资金, 而且不再受理该申报单位以及法人所有文艺类奖励申请, 一旦涉及违法违规问题, 就会移交有关部门去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