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有这样的消息传来, 记者是曾美玲, 在之前的时候,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了一则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这里所说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为全电发票, 从12月1日开始, 会在广州市、佛山市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部分纳税人当中展开试点工作,它是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 能够24小时在线免费给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以此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试点纳税人范围和受票方范围会依据试点进度逐渐推广到全省范围。
依据公告显示, 全电发票所具备的法律效力, 以及其基本用途, 跟现有的纸质发票是一样的。对于试点纳税人而言, 在通过实名验证之后, 既不需要去使用税控专用设备, 也不需要去办理发票票种核定, 更不需要领用全电发票, 仅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便能够开票。

推进全电发票的行为, 是贯彻税收征管数字化走向升级步伐以及迈入智能化改造进程的关键着力点。运用全电发票, 能够进一步深化发票记录交易信息的内在实质, 达成经济交易信息以“一票式”进行整合, 有益于削减征纳成本。
全电发票, 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 不光能借助电脑网页端开具, 还能够经由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去开具啦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 只需要纳税人登录该平台, 就能做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一系列操作, 而不像以往那样得登录多个平台来完成相关操作 的。试点纳税人纸质发票管理中, 存在丢失、破损以及电子发票难以归集等状况, 税务机关借助该平台税务数字账户, 为试点纳税人供应发票归集服务、查询服务、下载服务以及打印服务, 如此一来, 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那些问题。

为让试点纳税人使用成本得以降低, 使全电发票推广变得便利, 对纳税人现行开票用票习惯予以尊重, 将发票风险防控工作做好, 于试点期间, 税务机关针对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展开统一管理。公告施行以后, 试点纳税人能够借助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 也能够运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发票, 纸质发票依旧依照原有规定实施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