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近些年以来, 研发费加计扣除这一政策始终在持续不断地优化完善着, 展现出每年都增添力度、逐步逐步地拓展范围、一层一层地深入推进这样独特特质, 针对支持企业投身于研究开发、激励科技创新发挥出了关键重要作用。为了助力更为良好地学习知晓相关政策规定, 申税小微针对研发费用各年度政策展开了系统性整理, 一块儿来瞧瞧看吧!
2008年开始实施
以法律形式确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该条款依然适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第九十五条
2008年12月
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出系统、详细的规定。
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由于财税〔2015〕119号文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所以本文同时废止。
政策所依据的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 》, 其文号为国税发〔2008〕116号。
2015年11月
一、放宽了享受优惠的企业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的范围。
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财税〔2018〕64号当中的规定得知, 自2018年1月1日开始的话, 本文第二条里面提到, 如果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者个人来进行研发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这样的规定, 同时被废止了。
政策所依据的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其文号为财税〔2015〕119号。
二、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予以细化, 把管理要求进行明确, 以此提高政策那种可实施操作的性能。
(全文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里的规定, 对于2017年度以及往后年度的汇算清缴, 以下这些内容同时废止, 本文的第一条, 第二条第(一)项, 第二条第(二)项, 第二条第(四)项。
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规定指出, 针对2019年度之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本文第五条里“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际随附注一同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此项规定, 还有第六条第一项, 以及附件6《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同时被废止。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给出的规定, 针对2021年度以及后续年度展开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本文第二条第(三)项里“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的规定, 同时被废止了。
政策所依据的是, 那名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文件呀, 其文号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2017年5月
一、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 能够享受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 从百分之五十提升至百分之七十五。
规定所适用的期间是, 从2017年1月1日起, 一直到2019年12月31日, 这段时间。
政策所依照的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此通知文号为财税〔2017〕34号。

二、进一步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
(适用于2017年至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政策所依据的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 》, 其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2017年11月
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部分研发费用范围和归集口径。
(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政策所依照的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此公告号码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2018年6月
允许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所依据的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 其文号为财税〔2018〕64号。
2018年9月
将全部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升至75%。
规定适用期间为, 2018年1月1日起, 至2020年12月31日止。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 此时执行期限被延长, 一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所参考依据的文件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其文件编号为财税〔2018〕99号。
2021年3月
将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升至100%。
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在这同时废止。
政策所依据的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此公告由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 编号为2021年第13号。
2021年9月
于2021年10月份, 企业在进行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操作时, 能够自主做出选择, 去就前三季度所产生的研发费用, 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同时, 对“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予以调整。
第一条, 适用于二零二一年度, 其他条款, 适用于二零二一年以及以后年度。
这份政策的依据是, 《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它是, 国家税务总局所发布的公告, 其编号为2021年第28号。
2022年3月

把科技型中小企业所能够享受到在研发费用方面加计扣除的比例, 由百分之七十五提升至百分之百。
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只是由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作出规定, 要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所以本文同时被废止了。
政策所依据的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此公告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 2022年第16号。
2022年5月
长时期保持企业10月预缴申报之中, 有着可据此享受研发费用额外计算扣除该政策的这种举措, 使其成为一种制度规范, 形成固定的规则标准。
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由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文同时废除。
依据的政策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此公告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022年9月
对于那些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为75%的企业来说, 在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这个时间段, 一直到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时, 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会提高到100%。
规定适用的期间是这样的, 从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开始, 到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 而目前这篇文章已经被废止了。
政策依托对象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这点, 此内容由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说明。
2023年3月
把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 其研发费用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的比例, 从百分之七十五提高到百分之百。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被作为政策依据的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此公告编号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2023年6月
再增添一个享受的时间点, 在7月份进行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之际, 若能够精确地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便能够依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形, 自行选择针对当年上半年的研发费用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所依据的是,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此公告为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2023年9月
集成电路有关企业, 以及工业母机相关企业, 其研发费用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时的比例, 被提高到了百分之一百二十。
规定适用的期间是,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 到2027年12月31日结束。
政策所依据的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此一文件, 而该文件文号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